如果是的话,那十年真题P256第42题不是应该有4处违法行为吗
如果不是,那不告知救济权利算不合理行为? 求大神指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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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4-01-28 11:28
帖内置顶 – 璧尘 – 2014-01-28 11:37
关于此题解答如下:
镇政府受县计生委委托作出征收扶养费决定,但未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应该也是违法行为。题干中出题人也明确指出了,出题者的意图或许也是如此。 但此题纠结之处在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怪胎”,不属于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此程序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是说明。http://www.gov.cn/banshi/2005-09/07/content_29815.htm 只是在 第九条指出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我们正常的社会扶养费征收是准行政处罚程序,即立案——调查——告知权利——作出决定——送达决定书——执行。 实际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一部“中国特色”行政法规,揣摩出题人意图。答案应为C,即有四处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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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4-01-28 09:09
同志,又见到你了,这题我之前在论坛里问了,没人回答,我觉得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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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4-01-28 09:46
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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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4-01-28 11:28
关于此题解答如下:
镇政府受县计生委委托作出征收扶养费决定,但未知其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力 应该也是违法行为。题干中出题人也明确指出了,出题者的意图或许也是如此。 但此题纠结之处在于,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怪胎”,不属于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此程序也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或是说明。http://www.gov.cn/banshi/2005-09/07/content_29815.htm 只是在 第九条指出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我们正常的社会扶养费征收是准行政处罚程序,即立案——调查——告知权利——作出决定——送达决定书——执行。 实际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是一部“中国特色”行政法规,揣摩出题人意图。答案应为C,即有四处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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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4-01-28 20:12
tearzhujingwen:同志,又见到你了,这题我之前在论坛里问了,没人回答,我觉得是违法行为回到原帖嘿嘿,壁尘解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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