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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机关2011年招考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机关2011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考生名单 参加面试考生按报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考生与拟录用人数之比为5:1,共计5人。名单如下(按准考证号排序):
面试定于2011年2月24日(周四)上午进行。参加面试考生应于当天上午8:00报到,8:50之前进入候考室,未按时进入候考室的,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3号院。 三、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办法、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 考察人选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 四、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报到时,须同时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不得参加面试。 2.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 3.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面试工作联系人:吴志翔;咨询电话:010-83084868;咨询时间:每日8时至17时。 国务院办公厅人事司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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