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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招录专题2011年江苏省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及考生须知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 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公共科目笔试是针对公务员岗位任职能力和职位要求进行的考试。通过测试应试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本次笔试结束后,招录主管机关将组织面试入围的考生进行面试。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 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考试科目: 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个科目; 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个科目; 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个科目。 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公共科目笔试同A类,警校生公共科目笔试同B类。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三、考试内容、题型和时限 (一)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公共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履行公务员义务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考试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经济知识和科技常识、中国近现代史、世界现代史及其他知识等。 其他知识为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间发生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等。 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实务题、论述题、简析题、写作题、案例分析题、综合分析题、材料处理题等。 根据A类、B类、C类不同试卷结构的要求选取上述若干个题型。A类、B类、C类试卷均有客观题和主观题。 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国家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能力和素质。试卷主要包括: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等内容。 A类试题结构为: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四个部分; B类试题结构为: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五个部分; C类试题结构为: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和资料分析四个部分。 知觉速度与准确性: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符号信息进行筛选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数量关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重点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 判断推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运用语言文字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资料分析: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考试题型均为客观性单项选择题。 考试时限为100分钟,满分100分。 (三)《申论》 《申论》主要通过应试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等,测查应试人员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 贯彻执行能力――要求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 解决问题能力――要求运用自身已有的知识经验,对具体问题作出正确的分析判断,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或办法。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四、考生须知 应试人员务必携带0.5MM的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各科考试必须在指定位置上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码等信息;答题卡姓名和准考证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用2B铅笔涂黑。 (一)主观题作答要求 《公共基础知识》(A类、B类、C类)、《申论》的主观题,应试人员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专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用圆珠笔、铅笔或在非指定位置上作答的一律无效。 (二)客观题作答要求 《公共基础知识》(A类、B类、C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类、B类、C类)的客观题,应试人员必须将试卷上的条形码揭下后贴到客观题答题卡指定的位置,然后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或在答题卡其他区域作答的信息一律无效,未贴或不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的作答信息一律无效。 (三)《公共基础知识》、《申论》考试铃声设置及作答步骤 (1)考试前15分钟,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答题卡,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试卷。应试人员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按要求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此间,应试人员可以同时阅读考试说明。 (2)听到考试开始铃声,应试人员开始作答。 (3)听到考试结束铃声,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清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 (四)《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铃声设置及作答步骤 (1)考试前15分钟,听到预备铃声,应试人员进入考场;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答题卡,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发给应试人员试卷。应试人员在试卷和答题卡上按要求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粘贴条形码。此间,应试人员可以阅读考试说明。 (2)听到考试开始铃声,应试人员开始答题。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B类的应试人员只能作答试卷(Ⅰ),作答时限10分钟。必须注意试卷(Ⅰ)上的“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是单独计时测验,如果应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这一部分试题,不能接着做试卷(Ⅱ),必须听候监考人员的指示。应试人员如果无视监考人员的要求,继续作答试卷(Ⅰ),将作违纪处理。 (3)考试开始10分钟后听到铃声,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B类的应试人员停止作答试卷(Ⅰ),将试卷(Ⅰ)反扣在桌面上,开始作答试卷(Ⅱ)。监考老师将试卷(Ⅰ)收回。 (4)听到考试结束铃声,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收回试卷、答题卡,清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开考场。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2)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应试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答题过程中不得使用涂改液等,否则责任自负。 (5)不得在答题卡上留有与答题内容无关的任何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 (6)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携带和使用计算器及其他电子计算工具,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入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7)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不得抄录试题,否则,将取消其考试成绩,终止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的责任。 五、答题卡填涂方法说明 由于客观题是通过光电阅读机和计算机来阅卷评分的,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 1.首先用钢笔或签字笔分别在“姓名”、“准考证号”栏填写你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在准考证号一栏下面的十一个方框中,填上你准考证号的十一位数字,然后,对应准考证号的每位数,将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相应的括号内涂黑。 2.答题时,用2B铅笔在对应题号所选项的信息点内涂黑,但不要涂到框外。 3.不能用钢笔、圆珠笔填涂选项。 4.修改时要用橡皮彻底擦干净,必须保持卷面整洁,不得做任何其他记号。 5.不得折叠答题卡。 六、补充说明 1.考试内容原则上以大纲划定的范围为准。《公共基础知识》试卷在10%范围内可超出考试大纲。 2.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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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1-03-03 14:02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度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本次招考,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管理单位考试录用6502名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报考公安、森林公安、司法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招考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 7、具备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考对象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普通高校2011年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经我省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聘期满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两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不含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制定。 6、在宁省级机关的职位,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的人员均可报考。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招警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考录计划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www.jszzb.gov.cn)、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公务员局网(www.jshrss.gov.cn/jssgwyj)、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及各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可选择在省内考区参加笔试。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6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7日16:00;缴费时间:2011年3月10日09:00-3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单位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职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报名网址: 省级机关职位: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各市职位:各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省垂直系统职位:职位所在市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期间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补报名时间:3月21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1年4月25日-26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笔试所在地考试机构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4月18日-23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专业科目笔试 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该市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11年4月24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 10:10-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 下午2:00-4:30《申论》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人选确定 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各招考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后,办理有关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236151、025-83236050、025-83391518 招考技术咨询:025-83236085 省各有关部门政策咨询: 省公安厅 025-83526136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25-83718357 省地方税务局 025-83633429 83633427 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025-85012029 省监狱管理局 025-86265125 省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025-83337256 省统计局 025-83391658 各市招考政策、技术咨询及报名信息发布网址: 地区 政策咨询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 报名信息发布网址 南京市 025-83638143 025-83610769 83151200 www.njrsks.net 无锡市 0510-81820839 0510-81822581 82823315 www.wxrsks.com jswx.hrss.gov.cn 徐州市 0516-83733169 0516-80800319 85798407 85608529 www.xzrsks.com 常州市 0519-85680638 0519-85681912 86620517 86617131 www.czks.cn www.czhrss.gov.cn 苏州市 0512-65210163 0512-65210097 65109437 www.szrsks.com www.jsszhrss.gov.cn/ 南通市 0513-85098547 0513-83558046 83558036 www.ntpta.gov.cn 连云港市 0518-85812653 0518-85804289 85826670 www.lygrc.com 淮安市 0517-83941813 0517-83920363 83668992 83647599 www.harsks.com 盐城市 0515-86661827 0515-86668206 86668212 86668515 www.ycks.gov.cn 扬州市 0514-80978061 0514-87866365 85888970 www.yzrsks.com 镇江市 0511-84403293 0511-84435702 84432609 84425552 www.zjrsks.com.cn 泰州市 0523-86886260 0523-86886351 86896181 www.jstzhrss.gov.cnwww.tzrsks.com 宿迁市 0527—84368162 0527—84359275 84353301 www.sqrsks.com www.jssq.lss.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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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1-03-03 14:03
江苏省公安机关2011年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与2011年全省招考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公开招录人民警察403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8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除符合2011年招考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3、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4、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5、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6、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7、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8、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9、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0、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13、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15、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6、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17、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五年的; 18、2010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09、2010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者; 19、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0、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2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或者进入公安队伍的。 二、招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本次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报名工作,采取现场目测初审+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目测初审内容为体表、视力及相应的报名条件。通过现场目测初审的考生,再进行网络报名。未通过现场目测初审的考生,网络报名不予审核。 本次招警的网络报名与全省招录公务员工作同步,网址见各市招考简章。时间:2011年3月10日至16日。 各市、县(市、区)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现场目测初审时间:2011年3月9日至16日。具体报名点、现场目测初审时间安排详见各市招警简章。报名工作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公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笔试。 1、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试类别,见各市招录职位简章。 2、笔试内容 A类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三科。 B类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 公共科目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1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为准。 3、笔试时间 2011年4月24日: 上午 8:00一9:30《公共基础知识》(A)(B) 10:10一11:5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 下午 2:00一4:30《申论》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能测评。笔试公共科目合格的人员,按照大于1:3,小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评执行《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 (四)体检。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体能测评、体检由各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能测评、体检时间安排在面试前进行。 (五)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参加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原则上按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 (七)政审。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性别)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政审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遇有不合格者,分职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录用。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由招考单位向社会公示7天后,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同意,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三、录用后管理及待遇 录用人员须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新民警岗前培训,试用期一年。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评授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培训或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人民警察有关规定及这次招考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省公安厅:025-83526136。 附件: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 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一、男子组 项目 标 准 25岁(含)以下 25岁以上 10米×4往返跑 ≤12"2 ≤13"1 1000米跑 ≤4'10" ≤4'30" 立定跳远 ≥2.2米 ≥2.0米 引体向上 7个 5个 俯卧撑 14个 10个 注:引体向上和俯卧撑测评项目,受测试者任选一项 二、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25岁(含)以下 25岁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2 ≤14"0 800米跑 ≤4'05" ≤4'25" 立定跳远 ≥1.5米 ≥1.4米 仰卧起坐 18个(限1分钟) 38个(不限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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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1-03-03 14:04
为加强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与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8号)精神,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招录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着力引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急需、紧缺、管用的人才,确保新录用人员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为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考录范围与计划 2011年考录的范围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省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劳动教养管理所,重点面向有空余编制的单位。全省监狱及省属劳教单位考录计划437名,其中基层监狱单位400名,省属劳教所37名。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考录计划数由市、县(市、区)司法局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三、报考条件 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除符合省、市、县、乡四级机关2011年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劳教工作; 2、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基层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具体见职位简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③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④有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⑤有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的; ⑥其他不宜担任人民警察情形的。 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2011年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其他人员限本省户籍。 四、考录程序和方法 1、考录程序、方法、步骤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复审)由招考单位会同所在地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共同进行; 3、报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由招考单位会同所在地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施。 4、司法行政系统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程序应遵循以下规定: (1)拟录用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司法行政部门公务员的,各省辖市司法局应报省司法厅政治部审核同意后再报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如材料齐全,省司法厅政治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拟录用为省属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的,应经所在省辖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审核后,报监狱管理局和劳动教养管理局初审后,报省司法厅审核。省司法厅审核同意后,报省公务员局审批。 (3)拟录用为市属劳动教养管理所人民警察的,应由省辖市司法局报省司法厅政治部审核同意后,由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5、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录用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的享受人民警察待遇。考核不合格或不能履行职责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考试录用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及本次省公务员考录工作的要求,坚持考录政策、考录职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增加考录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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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1-03-03 14: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8号)精神,经研究,现就2011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关于年龄、年限的计算问题 (一)年龄计算 以报名日期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为1975年3月10日至1993年3月16日期间出生。 其他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二)年限计算 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法警、法医职位)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含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可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2011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三、关于“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问题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截止2011年8月31日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累计两年以上。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四、关于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报考问题 (一)由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下达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省)统一招生考试,按规定被军队院校录取并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可以报考; (二)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 (三)取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学历认定并注册的(教育部学历认证网站核验),可以报考。 五、关于师范类毕业生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问题 本省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报考,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需学校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方可报考。在职中小学教师允许报考,但必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材料具体何时提供,由各市、各主管机关根据复审情况确定。 六、关于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报考问题 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凭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报考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招考的职位。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两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七、关于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报考问题 本市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村(社区)任职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可以报考定向招考省选聘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未续聘的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可以报考“选派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 省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聘期内,可不受户籍限制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所在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证明。 八、关于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09、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问题 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市招考简章有特别说明的,按该市简章报考)。 九、关于身份证的问题 居民身份证在本次招考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录用等环节都要使用,考生必须准确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 报名时可以使用15位或18位号码的身份证,考试时携带的身份证号码必须要与报名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居民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必须持有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十、关于回避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十一、关于开考比例问题 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部分职位可为2:1,具体见招考简章。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公务员管理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 十二、关于专业科目考试的问题 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加试时间、地点见职位简章和招考简章。 十三、关于资格审查问题 (一)报名时,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络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职位要求的其他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近期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②社会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前提供)等相关证件;③需减免考试费用的特困考生、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④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⑤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⑥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证书,可提供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或425分(含425分)以上国家大学英语考试成绩。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三)2011年应届毕业生,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四、关于体检(体能测试)问题 招录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其他职位,见职位简章。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人民警察的,体检和体能测试在面试前安排,其参检比例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研究确定。 十五、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 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五)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六)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七)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八)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九)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接受审查且尚未有结论的; (十一)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十二)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十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十四)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十五)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十六)自2008年3月10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到记过以上校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十七)自2006年3月10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十八)2010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09、2010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十九)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二十)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报考政法机关的; 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 (二十一)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 十六、关于招考参考教材问题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举办也不得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七、关于考试费用问题 按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考试笔试费用98元/人,面试费用100元/人。笔试费用,在网络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于3月18日前通过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支付,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笔试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笔试所在地考试部门指定地点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公务员局 二〇一一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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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1-03-03 21:35
又开始一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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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1-03-03 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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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1-03-18 16:49
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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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1-03-19 10:58
谁会自我加压 谁就赢得了世界
早上搜狐,羚羊一开了他的眼睛,第一件事,就是我必须跑得过狮子,否则就会被吃掉。但与此同时,狮子也从睡梦中醒来,闪现在他脑海中首先想到的是我必须能够赶上羚羊,不然我就会饿死。然后,几乎就在同时,羚羊和狮子英尺,迎着朝阳奔跑。几天前,一位朋友,看到道路领先其行色匆匆离开,然后问什五峰慧果么最近忙,他坦率地相告:“时间被救赎百度,个人的工作是只有一半,心里急,抓住时间改善。"听到这儿,我不禁为其“自加压力”的精神。不经意间,已经过世了。时间redeemedwhether我们认真思考:计划执行吗?什么是最好的练习方法值得总结推广,什么是薄弱搜狐环节,亟待改进五峰慧果吗?的确,只有认真地思考这些问题,更清醒地认识到肩膀的负担重,能造就更深刻的迫切性居安思危,才能更有意识的自我加压,以创新,如果了时间,解雇目标,它无五峰慧果疑是疏忽大意。目前,这场危机和机会。这需要更多的我们“自我加压”,增强责任感,发挥主动性五峰慧果,提升创新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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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1-04-12 12:47
公共基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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