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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扬子晚报网7月19日讯今天,记者从丹阳市纪委监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营造丹阳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2018年7月13日,丹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丹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符泽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4月9日至4月11日,符泽组织局新闻出版科工作人员、乡镇文体中心主任等共计18人赴南通考察,期间违规用公款购买白酒用于考察人员晚餐消费,并于考察结束返回丹阳的当晚又组织部分考察人员赴丹北镇聚餐,上述酒款和餐费共计人民币5180元均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财务予以报销。在组织审查过程中,符泽主动退出全部违纪款。2018年5月21日,符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皇塘分局分局长朱辉明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1月至2017年4月,朱辉明在担任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珥陵分局分局长期间,违规收受监管企业高档香烟12条,价值人民币8700元。2018年5月21日,朱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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