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人。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8年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6日至2000年8月8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计算方法同上)。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即2018年8月8日16: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详见《岗位表》)。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4.应聘人员在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应聘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分岗位(岗位代码22102、22202—22403)的按《岗位表》具体专业要求执行;应聘金湖县教育局岗位(岗位代码:23101—23401)的专业类别划分按《2018年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专业类别划分按《2018年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被《目录》收入的,须在资格初审结束前经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在《目录》中所列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即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7.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的岗位(岗位代码:21001),招聘对象为本县内聘期已满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县域村(居)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8.报考条件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职称,系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和条件认定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含各市专为民营经济组织中专业技术人员放宽条件评审的职称。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 的岗位。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参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及照片上传网址:淮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harsks.com。 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8月6日09:00-8月8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6日09:00-8月9日12:00; 缴费时间:2018年8月6日09:00-8月9日16:00。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电子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100元 /人),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方视为报名成功。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8年8月10日09:00—11: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8月23日—8月24日;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7-83671403、0517-83668563。 (二)笔试 (1)应聘金湖县教育局岗位(岗位代码:23101-23401),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3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70分。公共理论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改革等内容。 应聘其他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表》。 笔试总分为100分,应聘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分岗位(岗位代码22102、22202—22403)60分及以上为合格;应聘其他岗位的5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2018年8月25日上午8:00-10:00(其中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语文知识的岗位考试时间为8:00-10: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应聘人员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成绩在金湖县政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应聘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应聘人员须提供: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其他要求: ①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②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县组织(人社)部门的证明。③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⑤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者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报名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其他资格复审不合格情形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金湖县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1.(1)应聘金湖日报社岗位(岗位代码:09001)、金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分岗位(岗位代码22102、22202—22403)、金湖县教育局岗位(岗位代码:23101—23401)的人员采取专业化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应聘岗位相关知识。 应聘金湖县教育局岗位(岗位代码:23101—23401)的人员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说课与答辩相结合形式。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说课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说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说课稿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应聘人员说课内容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③答辩。主要采用问答形式,由评委围绕课堂教学、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动态等方面内容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当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评委根据答辩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应聘其他岗位的面试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总成绩计算和公布: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 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工作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金湖县教育局岗位(岗位代码:23101—23401)的应聘人员还须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应聘人员,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金湖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相关待遇 应聘同岗位人员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金湖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517-86896952。 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7140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45,下午14:30-17:30。 (二)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 金湖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hu.gov.cn/)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中共金湖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0517—86806161 八、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县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金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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