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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关于开展2020年江苏省淮安市公开招聘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拟聘用人员(第一批)体检的通知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9-11-06 20:13
根据《2020年江苏省淮安市公开招聘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公告》的有关规定,现组织拟聘用人员开展体检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第一批体检对象为在南京场、北京场、吉林场报名,通过面试拟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具体以淮安市人社局网站公布的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为准。
二、体检及相关活动安排
1.集中体检
集中时间:20191110日(周日)上午6:20
集中地点:江苏省淮安市原劳动局(淮安市清江浦区大治路24号)院内
2.参观交流活动
时间安排:上午10:30
活动内容:参观淮安市规划馆等(统一乘车)。
3.午餐
中午12:00集中安排用餐
4.相关材料核对收取与意向协议签订
时间安排:下午13:30
活动地点:淮安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205会议室
活动内容:考生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现场提交、核对,通过后考生签署《承诺书》,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意向聘用协议》。
5.等待体检结果
意向协议签订结束后,请参检考生暂时不要离开淮安市。工作人员将于17:00前通知体检未通过需要复检的人员,在次日进行复检。17:00之后未接到复检通知的考生即表示体检通过,可以自由安排行程。
三、其他要求
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建议9日抵达淮安,选择距离集中地点较近的住宿场所。10日上午需要寄存行李的,可将行李暂存在集中乘坐的大巴车上。


附件:
1.体检注意事项需知
2.考生需提供携带的相关材料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淮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5日    




附件1:
体检注意事项需知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准时在制定地点集中,未按规定要求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者,按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后,应将携带的手机等所有电子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未按规定上交手机的,无论是否开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随身携带的包袋、纸张等其他物品,到达体检医院后按工作人员要求统一存放。
4.体检前几天请考生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暴饮暴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上须空腹(不能吃饭、不能喝水)参加体检。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务必事先向本组领队、监督及体检医生说明情况,工作人员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5.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体检期间考生不准与外界联络。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提及本人姓名或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违反者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体检表》由本组领队统一保管,考生不得擅自携带。体检完毕后考生在《体检表》上填写个人信息时,不得擅自改动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6.对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按违纪处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对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7.如出现需要复检的情况,由工作人员告知考生,履行相关手续申请复检,能现场复检的现场复检,不能现场复检的,由工作人员于下午17:00前通知考生复检日期。请各位考生17:00前不要离开淮安市。
8.体检费用、午餐费用、集中乘车费用无需考生承担。




附件2:
考生需提供携带的相关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张。
3.岗位要求的担任学生干部、获得荣誉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应届(2020届)毕业生需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须于体检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就业的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6.现场报名时用人单位与考生约定的应于体检前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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