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
因政务大厅窗口服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岗位要求:政治素质高,形象气质好,沟通能力强,28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①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②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③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下载并填写《亭湖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经现场资格初审后提交。 2.报名时间:即日起-2019年11月2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917室(盐城市青年东路51号东亭国际商务中心A座九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证件照3张,并请认真准确填写《亭湖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提交的证书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对参加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应试 1.面试:在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要求,从微笑服务、接待礼仪、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等四方面初步选出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根据笔试题目写一篇文章,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维层次和文字功底。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面试、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重点考察基本素质、能力、水平、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者,经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单位与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执行亭湖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工资待遇。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咨询电话 亭湖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电话:0515-89802665。 八、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亭湖区纪委派驻区行政审批局纪检组进行监督。电话:0515-66692603。 附件:亭湖区行政审批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格.doc 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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