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 为进一步优化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5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2021年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本市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事业人员),及事业单位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指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3.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其中,新录用区镇(街道)公务员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满3年(含试用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的;(4)其他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报名 1.公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邮箱:qidongzzb@163.com)。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启东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证明材料(视选调岗位要求提供)。其中教育系统事业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体育局同意后方可报名。本次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1个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选调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4月16日17:00 (二)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7的比例计算总分(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将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按总分从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依据本简章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提供材料:《启东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证明材料(视选调岗位要求提供)。 3.面试。面试考生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协调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选调程序。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以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分者)。 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 1.组织考察。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拟选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拟选调意见。 2.确定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考察情况,召开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调人选。 (四)公示与调动 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不胜任者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和启东市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配合。对以权谋私、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启东市委组织部、启东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80790817(启东市委组织部)、83312424(启东市人社局);监督电话:68218035(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1年启东市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xls 2.《启东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5日 [/p][/p][p][p][/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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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10-22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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