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颜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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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河南省汝南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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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1-06-07 23:23
 根据县委、县政府研究意见,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社局、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农业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 22名。
  (一)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名。
  (二)县委组织部所属大学生村官管理办公室2名。
  (三)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8名。
  (四)县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1名。
  (五)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4名。
  (六)县发改委所属事业单位1名。
  (七)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2名。
  (八)县农业局所属事业单位2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国家计划内统招未就业毕业生;
  (二)全县全供事业单位的在职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及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情见附表(2011年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敬业奉献,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报考县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5、报考文秘职位的不限专业,其他职位必须专业对口;
  6、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7日至6月12日上午8:00--11:30 下午3:00-- 6:00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三)报名办法: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 生,提供所在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正面 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5张。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在职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填写《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 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报名资格审查实行责任制。各职位招聘名额与通过 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低于1:3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
  (五)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6月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
  文秘职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申论80%);其他职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知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专业知识80%)。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再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有效成绩。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分单位及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分单位及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参照《河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安排实施。
  八、审核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人员聘用、入编、人事代理、人事工资关系等有关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未就业人员试用期享受见习期工资标准。
  九、本简章由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396--3298916 0396--3298699
                     汝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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