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颜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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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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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1-06-07 23:24
2011年(上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为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规范和完善招聘考试工作,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结合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发展实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上半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二)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2011年度(上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1年6月3日通过宜昌人事信息网(www.hbycrs.gov.cn)查询《2011年(上半年)宜昌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3日9:00至6月15日17:00。
2、报名地点: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统一在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环城北路40号,原劳动局办公楼三楼339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须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相关学历(学位)、资历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宜昌人事信息网[www.hbycrs.gov.cn]下载、打印)一式二份、报名考试费100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报考。
(2)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其中少数岗位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的 “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放宽到1:2的比例。
(3)享受“三支一扶”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填写《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网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凭有效身份证件于2011年6月17日 (8:00-17:30)到宜昌市人事考试中心(环城北路40号,原劳动局办公楼三楼339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应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40%,专业基础知识60%计算。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常识以及公文写作等。(2)专业基础知识以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同一岗位专业条件为不相近的多个专业,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顾应聘者所学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1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下午2:00—4:00考《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在面试期间增加专业或操作测试的,由事业单位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少数岗位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的 “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将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宜昌人事信息网进行公告。
不用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等)直接进入面试。
2、 面试方式。面试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考官数加权平均分的方法计算。面试考官由有关专家担任。如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递补的在没有进入面试的同类专 业参考人员中调剂。
3、面试要求。考生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缺任何一种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直接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计算。未参加笔试的人员,最后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参加综合排名。如未参加笔试的人员没有如期参加面试,则其他人员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按有关政策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报考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加5分。不计笔试成绩的岗位总成绩加分按比例折算。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对象不合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集中在宜昌人事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确因工作需要递补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岗位聘用认定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六、其它事项
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都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17—6056365;
报名咨询电话:见《2011年(上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监督举报电话:0717—6056390。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2011年(上半年)宜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宜昌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宜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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