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1081回复:0
郑州市二七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郑州市二七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加快我区城区经济及城乡统筹发展,促进二七区经济建设,2011年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专业 区运河新区管委会等9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及专业如下: 1、区运河新区管委会4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3名、经济类专业1名。 2、郑州马寨工业园区管委会6名:土木工程专业2名、经济类专业4名。 3、区建设投资公司2名:土木工程专业。 4、区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2名:经济类专业。 5、区政府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1名:经济类专业。 6、区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14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7名、测绘专业3名、采矿工程专业3名(男性)、地理信息系统专业1名。 7、区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4名:土木工程专业。 8、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4名:土木工程专业。 9、区商务局下属事业单位1名:经济类专业。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思想品德要求: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学历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专业要求(报考采矿工程专业者需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 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户籍要求:河南省户籍。 6、其它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事项 1、发布信息: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二七区政府网、二七区政府机关大屏幕上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专业及条件。 2、报名方式和时间: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11年6月17日-6月19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长江东路小学(长江路与碧云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及户口本等原件、复印件(A4纸)各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逾期不予受理。 4、领取准考证: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于2011年6月30日-7月1日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地址:长江路与京广路交叉口向北1000米路东。 5、考试费:报名时每人交纳考试费30元。 6、开考比例:同一专业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时,经人社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果报名人数过低或无人报名,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 四、招聘办法 招 聘按照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为2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100分。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80分)、综合基 础知识(2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社会、自然、科技、法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等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1、笔试 时间:2011年7月2日,上午9:00-11: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2、加分项目 凡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我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及“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者,工作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且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符合报考条件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报名期间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 3、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区政府网公布。 4、体检 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区政府网公布。 5、考核 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原则上按照拟招聘专业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对象名单在二七区政府网公布。 6、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区政府网公示,公示7天。 7、聘用审批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1、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3、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700617 郑州市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