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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乔木与第二个历史决议
今年是建党90周年,也是党的第二个历史决议即《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通过30周年。胡乔木作为决议起草的负责人在对重大历史问题特别是决议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分析评价及解决方案的提出上都做出了独特的贡献。这里只列举几点。
邓小平从起草历史决议一开始就旗帜鲜明地指出:“确立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这是最核心的一条。”也是当时“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问题。为落实邓小平的指示,胡乔木对坚持毛泽东思想究竟坚持什么,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是什么作了深入的探讨。胡乔木把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概括为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三个方面。他认为,这都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重要的新发展、新贡献。而这些原则是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的。历史决议从第三稿开始,直到六中全会通过,胡乔木概括的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的三个方面,一直为大家所肯定。 历史决议的第24节着重分析了“文革”发生的社会历史原因。其中指出:原因之一,就是“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中的某些设想和论点加以误解或教条化”,并把它作为“理论根据”。“例如:认为社会主义社会在消费资料分配中通行的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平等权利,即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权利’应该加以限制和批判,因而按劳分配原则和物质利益原则就应该限制和批判;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小生产还会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因而形成一系列‘左’倾的城乡经济政策和城乡阶级斗争政策。” 决议中的上述这段话,是根据胡乔木的意见写的。邓小平完全赞成。邓小平在1981年6月22日十一届六中全会预备会上说:“这里要批判的是另一个问题,就是对列宁关于小生产每日每时地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这一段话的误解或教条化,搬错了。”列宁说:“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这段话在“文革”中曾被当作抓阶级斗争的重要理论根据之一,经常被引用和宣传。胡乔木认为:“列宁所说的小生产……在合作化多年后的中国农村基本上已不存在。现在开始有一些小生产,在严格管理的条件下也不会大量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 他还认为,《哥达纲领批判》有它的负面影响,特别是提出了一个资产阶级法权。而所谓资产阶级权利(或法权)“并非真的资产阶级的权利,只是劳动者平等互换劳动的权利的形式(马克思说是原则)与资产阶级等价交换商品的权利有某种类似罢了,更说不上政治上的等级制等等……而且资产阶级权利即平等交换权利正是与等级制完全相反的”。但在“资产阶级权利”和小生产问题上,“毛泽东同志和很多其他同志确是把这两句话误解了”。结果导致我们破除或限制了社会主义某些方面的关系,损害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今天我们无论如何再不能教条地对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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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4-03-18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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