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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79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管理区)申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审定,全市共计划招聘379名,并定于2011年9月17日进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为确保这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2011年贺州市各级事业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具体内容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 贺州市人才网www.hzsrcw.cn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岁以上、35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至199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就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及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八)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九)经组织人事部门统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未满两年的,不得报名。 (十)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贺州市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进行现场报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部门或单位的一个职位,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如有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的,经查实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处理。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确认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和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负责。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招聘《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贺州市人才网(www.hzsrcw.cn)或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填写《201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标准)电子照片,在同一网上提交并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保存。 网上报名填表时间:2011年7月29日8:00—8月4日。 (二)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注:市直单位职位以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为招聘单位,县(区、管理区)职位以各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为招聘单位,下同]按照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复核的途径。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7月29日8:00—8月6日17:30。 网上打印报名表时间:2011年7月29日8:00—8月8日。 (三)交缴报名考试费、寄材料方式及时间 经招聘单位审查同意的报考者,按规定应交缴公共科目报名考试费(共96元)。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及时将交费信息反馈给招聘单位。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将原自行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请注明详细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下同)、计生证明(已婚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出具证明后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定向委培生须出具原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照顾加分的考生需提供有关照顾加分的依据材料(①少数民族身份的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②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农村义教特岗计划”毕业生的,请注明详细工作时间),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到招聘单位的负责部门(信封上请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请使用快件邮递)。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用政策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直接送达或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享受免除有关报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办理免除报名考试费的手续。 网上缴费时间:2011年7月29日8:00—8月7日17:30 办理享受免除报名考试费时间:2011年7月29日—8月7日的上班时间。 送达或邮寄到材料时间:2011年7月29日8:00—8月14日。 (四)从网上打印准考证方法及时间 已交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自行从贺州市人才网(www.hzsrcw.cn)或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上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凭两证参加考试。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1年9月10日8:00—9月17日9:3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验》。由贺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笔试每科100分共200分,面试100分。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事业单位相关知识、哲学知识、政治知识、经济知识、法律知识、文化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区情等。 2、开考比例:招聘职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才予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市直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申请,由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才能进行考试;县(区、管理区)职位的由用人单位向县(区、管理区)人社局申请,县(区、管理区)人社局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才能进行考试;确实不能开考的,由招考单位报告招考主管机关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以根据个人要求办理解除报名手续或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办理解除报名手续或调整手续,实行现场办理,办理时间:8月8日8:00—9日17:30,办理地点: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3、笔试时间:2011年9月17日 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考《综合能力测验》 4、考试地点、考务事项详见《准考证》。 5、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贺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hezhou.gxpta.com.cn)查询笔试成绩。 合格分数线确定后,由市人社部门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照顾加分。面试人选的确定,按招考单位计划招聘职位数与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才能进行面试。 2.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名单在贺州市人才网或贺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发布面试公告的同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 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5天内进行。 4、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在2011年10月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5、面试的形式 面试采取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的方法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6、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由市级人社部门在面试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用人单位计划招聘的职位数,用人单位依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一)体检 体检工作分别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按照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应当在市级(或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有关体检的要求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232号)等文件执行。 (二)考核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后,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录取分数要求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审批 要严格执行考试聘用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招聘单位和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从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新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照顾加分 (一)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少数民族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二)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农村义教特岗计划”毕业生的,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仍在职的,加5分。(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三)属被清退代课人员,按被清退前教龄可适当加分,教龄未满5年加3分,教龄满5年未满10年加5分,教龄满10年以上加7分。(注:教龄证明由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为准) 以上(一)、(二)、(三)项照顾加分可累计计算。 七、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区、管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区、管理区)人社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县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各环节实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办事,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证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1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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