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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2011年公开选拔高层次人才公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中共许昌市委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一批高层次人才(副县级领导干部15名,科级及以下干部85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公选职位(100名) 1、副县级职位(15名) (1)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许昌市东城区管委会副主任各1名(熟悉城建工作)。 (2)许昌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1名。 (3)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 (4)许昌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1名。 (5)许昌市旅游局(外事侨务办、港澳事务办)副局长(副主任)1名。 (6)许昌市商务局(外商投资服务局)副局长1名。 (7)许昌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1名。 (8)许昌市林业局副局长1名。 (9)中原电气谷管委会副主任1名。 (10)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 (11)许昌市投资总公司副总经理1名。 (12)许昌理工学校、工商管理学校、卫生学校副校长各1名(熟悉教学或科研管理工作)。 2、科级及以下职位(85名) 市直、县(市、区)直、乡(镇、办)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职位分为四个类别,共85名左右,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5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名,“211”工程以上大学全日制本科生40名。 (1)城建规划类职位30个左右。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10名,“211”工程以上大学本科生15名。 (2)财经管理类职位25个左右。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10名,“211”工程以上大学本科生10名。 (3)其他理工类职位22个左右。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7名,“211”工程以上大学本科生10名。 (4)社会管理类职位8个左右。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3名,“211”工程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5名。 四个类别的职位数量和不同层次学历人员的数量,可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博士研究生安排正科级职位,一般在市直、县(市、区)直单位工作,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在许昌市范围内统筹考虑,可安排副县级职位。 硕士研究生安排副科级职位,原则上到乡(镇、办)工作,特别优秀人员可安排在市直、县(市、区)直单位工作,工作满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可安排正科级职位。 “211”工程以上大学本科生安排科员职位,原则上到乡(镇、办)工作,“985”工程大学本科生工作满2年、“211”工程大学本科生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可安排副科级职位。 对选拔的科级及以下职位人员,其工资待遇比照当地同职级公务员工资、津贴标准发放。对表现特别优秀、急需紧缺专业、工作确实需要的,可提前1年安排相应的职位。 (二)资格条件 副县级职位选拔对象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科级及以下职位选拔对象不受身份限制。 1、报考副县级职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现任副县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9月30日,下同);或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资格。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任职时间资格可适当放宽。 (2)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9月30日)。 (4)身体健康。 (5)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 2、报考科级及以下职位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9月30日)。 (3)身体健康。 (4)符合所报职位具体要求。 (三)职位要求 1、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市东城区管委会副主任职位:城市规划、财经管理及相关专业,或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及相关工作2年以上。 2、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职位: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或本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从事城市规划管理、城市规划设计及相关工作2年以上。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位: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及相关专业,或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4、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位:公共管理、环境规划与管理及相关专业,或从事城市管理相关工作2年以上。 5、市旅游局(外事侨务办、港澳事务办)副局长(副主任)职位:英语专业或以英语为第二外语的其他外国语种专业,或从事外事工作2年以上(加试英语口语)。 6、市商务局(外商投资服务局)副局长职位:熟悉经济管理政策法规,且从事外经外贸、招商引资、经贸联络及相关工作2年以上(加试英语口语)。 7、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职位:财会金融类、经济类及相关专业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8、市林业局副局长职位:林学、园艺学及相关专业,且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9、中原电气谷管委会副主任职位:从事招商引资或产业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及相关工作2年以上。 10、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副主任职位:财会金融类、经济类、法律类及相关专业,且从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及相关工作2年以上。 11、市投资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财会金融类、经济类及相关专业,且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12、许昌理工学校、工商管理学校、卫生学校副校长职位:熟悉教育工作,懂得教育规律,有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且从事教育管理及相关工作3年以上。 13、科级及以下干部职位:(1)城建规划类职位专业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建筑学、建筑设计、工民建及相关专业;(2)财经管理类职位专业主要包括:经济学、财会、金融、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3)其他理工类职位专业主要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及相关专业;(4)社会管理类职位专业主要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及相关专业。 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人员报考,一般应具备相应职位的相当任职经历或学历。 二、程序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形式,每个报考者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网上报名可登录www.xcinfo.ha.cn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现场报名可直接到许昌迎宾馆C座512房间(地址:许昌市八一路东段)。公选政策咨询电话:0374—2982512、2982509、2982508。 2、报名材料。现场报名人选需填写《许昌市公开选拔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网络报名人员在登陆网站报名的同时,需将上述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传真至许昌市公选办(传真:0374—2982510)。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副县级职位一般不低于10:1,科级及以下职位一般不低于3:1。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改报其它职位的,须符合改报职位的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及时取消报考者的参选资格。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副县级职位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分值比重为4:6,满分100分;科级及以下职位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满分100分。 副县级职位按照5:1的比例,科级及以下职位按照2: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市旅游局(外事侨务办、港澳事务办)副局长(副主任)、市商务局(外商投资服务局)副局长笔试后加试英语口语,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博士研究生报考科级及以下职位的,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复查。在报名时没有提供本人有关材料原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和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可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副县级职位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两场进行,分值各占50%,满分100分。科级及以下职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适时统一公布。报考科级及以下职位人员的成绩,按学历层次和专业类别分别排序。 (三)体检与组织考察 副县级职位按照3:1的比例,科级及以下职位按照1.2:1的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进行体检考察。考察实行量化打分,满分100分。 对急需紧缺、专业性强、工作特别需要的职位,其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和选拔环节均可放宽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采取公选加遴选的方式选拔。 (四)决定任用 按照考试总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7:3的比例,择优录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如经研究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对决定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相应职务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原则上最低服务期限3年以上;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报考副县级职位人员,按试任前职务职级安排工作。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人选,纳入许昌市干部人才库。 根据公开选拔工作的进程,相关通知和考试成绩通过www.xcinfo.ha.cn网站及许昌市主要媒体适时公布。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许昌市纪委派人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374—2965577。 本公告由许昌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许昌市公开选拔高层次人才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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