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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尘陪你学公基/每日一讲】公文写作精讲(2011年12月7日)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指行文时必须遵守的规则、制度。它是维持正常的行文关系,保证机关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条件。行文规则的依据主要是《国家机关行政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一、总体原则 1、各级机关要严格按照行文关系运作公文,而行文关系应当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来确定。 2、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3、部门内设机构除了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4、因工作需要,可以采用联合发文。联合发文最重要的考点是发文机关应该是同级。如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真题回顾】 (2004年江苏真题C类)39、根据公文的行文规则,下列几组机关中可以联合发文的是( BCD )。 A省委、省政府、省人事厅 B省语委、省文化厅、省体委 C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辖市政府 D国家人事部、国家民政部、省政府 5、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6、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下面我们分下行、上行、平行和通行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如下。 ㈠下行文 1、文种选择要准确。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关于文种的选择参见前面的公文分类。 2、行文一般只发直属下级,有些也可以扩大到所属于各级。如省卫生厅发文可以发各市卫生局,也可以发至各市、县(区)卫生局。 3、公布性文件应视为正式文件。包括经批准发布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凡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直接和广大人民群众见面的,应视为正式公文依照执行,不需要另外行文。 4、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对下属受双重领导的单位行文,应分清主送、抄送。 5、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㈡上行文 1、要选准文种。 2、机关单位一般不能越级向上行文。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除了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越级向上级机关行文:“对上级机关检举、控告的;根据规定或领导机关指定可以越级上报的(上报时要加说明);情况特殊、紧急,逐级上报会延误时机,遭受损失的。”必须注意的是,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 3、向上级机关单位行文,应当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单位。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5、“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以免耽误有关事项的及时处理。 6、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7、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8、凡属机关职权范围内可以解决的或可与其他部门协商解决的事项,不要请示上级机关。 ㈢平行文 1、文种选择要准确。 2、联合行文。 3、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一般要函行文。 4、平行文写作语气要得当。 ㈣通行文 1、文种选择要准确。 2、行文语言要整饬规范。 3、多采用条文化写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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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1-12-08 08:40
很不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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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1-12-08 12:52
有例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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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1-12-08 13:51
感谢老师 每天都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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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1-12-13 16:27
看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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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1-12-23 15:17
看了一下学了,很不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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