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拉萨海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验结构,提高拉萨海关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海关实际和工作需要,拉萨海关决定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 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2年拉萨海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附件,以下简称《遴选计划》)。报考者如需咨询《遴选计划》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西藏自治区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0日);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20日至1994年4月20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海关主任科员以下职位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级职位的,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缉私警察科员职位的,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即1982年4月20日以后出生),报考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职位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5.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录用为缉私警察的,除需具备录用为公务员的身体条件外,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 7.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构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遴选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审批和办理有关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5日9:30开始至4月30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和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的报考者需在工作时间携带报名材料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72号,拉萨海关办公大楼815室;通过邮件报名的,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ls_lxl@customs.gov.cn。 报名材料包括:《拉萨海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报考者登陆拉萨海关门户网站http://lasa.customs.gov.cn/或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下载)、身份证(二代身份证需扫描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拉萨海关根据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者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后反馈报考者。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充,过时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确保遴选质量,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员与遴选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拉萨海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名单将于报名截止2天后在拉萨海关门户网站上发布,资格审查未通过人员将采取邮件或其他方式反馈。 4.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照顾。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时间为2.5小时,主要测查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应按照要求,持有效证件参加笔试。 2.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和年度考核证明材料,本人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拉萨海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报考者登陆拉萨海关门户网站http://lasa.customs.gov.cn/或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下载,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其它需提供的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分析、判断和综合能力,应对、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体检和考察。 按1:1的比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成绩应达到统一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四舍五入),方可按上述原则进入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地级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海关职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缉私警察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执行。《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其录用的体检标准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考生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人选,由拉萨海关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四)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虑人选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工作业绩、德才表现、任职经历及职位匹配度等因素,研究拟定各职位遴选人员,提交拉萨海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经严格考察,拉萨海关党组研究确无适合人选的职位,该职位遴选可以空缺。 拉萨海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各职位遴选人选后,由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进行公示,并负责受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时,一并公布笔试、面试的成绩。 (五)审批和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如未发现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被公示人遴选的,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协助拉萨海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遴选人员的相关手续。如公示期间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且证明被公示人不符合任职条件,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其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 四、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考试环节中作弊的,在考察环节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其主管部门进行反馈。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拉萨海关海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遴选的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公示任职等事项将在拉萨海关门户网站(http://lasa.customs.gov.cn/)、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发布,请参加公开遴选人员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891-6283212(工作时间) 邮箱:ls_lxl@customs.gov.cn 拉萨海关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2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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