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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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制打通晋升渠道 深圳基层公务员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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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 发布于:2012-04-26 08:47
今年不满30岁的许宁(化名)是深圳市宝安区某街道办执法队一名普通的执法员。经过2008年的那场考试后,许宁终于成为该执法队40多名公务员(微博)中的一员。
  “队长是副处级,副队长是正科级,中队长是副科级,总共加起来领导职数只有9个。”以前,其他几十名普通的科员、办事员职业生涯的晋升渠道就是争取这几个有限的职位。“一旦争取不到,退休时最多就是给一个副主任科员的待遇,太没意思了!”许宁的紧迫感非常强烈,因为如果30岁还没提拔上去,就意味着这辈子没什么指望了。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2005年国家颁布《公务员法》,明确将分类管理确定为公务员管理的基本原则,同时要求在适当范围内实施公务员聘任制。2008年8月,新成立的国家公务员局将全国唯一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交给了深圳。
  “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不是要不要改的问题,而是今天改还是明天改,是主动改还是被迫改的问题”,深圳市委书记、代市长王荣在动员大会上就提到,深圳将义不容辞,履行好为国家公务员管理改革探路的使命。
  公务员崔为民20年间的身份变化
  1992年,崔为民以国家干部的身份调入深圳市法制局,当年深圳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市场经济式的行政管理体系,根据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需要,深圳要求公务员“凡进必考”,正科级以下公务员进入政府机构工作必须先通过公务员考试。崔为民通过了考试,从国家干部变成了公务员。
  到1996年,深圳基本完成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公务员的过渡。从此,“国家干部”这一计划经济色彩浓重的字眼,从深圳政府机关悄然消失。改革后,企业实行合同制,被称为员工;事业单位雇员称为职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则称为公务员。
  更大力度的改革还在后面。2006年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2007年的聘任制公务员改革,2008年的公务员分类改革,连续三年,深圳在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管理制度方面的大动作,均在政府机构中产生了“地震”式的影响。对这种改革力度,崔为民以及深圳公务员们似乎早已习以为常。
  2005年的深圳,全市1900家事业单位全由财政供养,所耗不菲。有的事业单位已部分走向市场,却一直在“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双重身份中挣扎;有的事业单位明明可以市场化,却长期吃皇粮。
  改革后,深圳380多家市属事业单位分为三类:属于行政职能的一律回归;属于市场经营开发的转企;承担公共服务的则由财政保障。
  随着大部制改革而来的2010年公务员分类制度改革后,崔为民的身份又一次发生变化。这一次,崔为民作为委任制公务员,进入综合类岗位,身份从“公务员”成为“委任制公务员”。
  只要干好就能晋升
  2009年,深圳启动大部制改革后,人员编制减少,尤其是局级编制的减少,让公务员原有的晋升通道收窄了。“以前是金字塔型,千军万马过独木桥,选拔晋升机制只有一个。”深圳市编办介绍说,只有改革评价体系,突破天花板、改变铁饭碗,才能彻底改变公务员运行机制。
  2010年2月,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作为大部制改革的延续,将深圳市公务员队伍分为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三个类别。
  据了解,深圳此次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主要特点是对从事战略决策、宏观管理的综合性管理干部和从事各类政策执行、一线执法、专业和技术服务的专门人才分别设计管理办法,规范其发展方向、工作能力和职责范围,并为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建立与行政级别脱钩的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
  2.4万名来自公安、规划、国土、税务、城管等10个部门的执法人员,被归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执法员”。气象局气象预报、信息网络人员归类为“专业技术”。两者之和约占深圳公务员总数的七成。
  他们不走“官道”,每个人的职责都是执行,不具备“官”的决策权力。但他们拥有独立的晋升渠道,如“执法员”设7个职级,各职级间无上下级关系,一级执法员也无权领导七级执法员。
  由于职级能不能晋升全凭个人业绩,各层次“执法员”发展机会均等,很多基层执法员对此十分欢迎。
  中山大学(微博)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天祥认为,公务员分类管理的一大好处就是冲淡了官本位。“在大学,只要学问好就受人尊重,中山大学就有很多老师不愿做官,有人当了几年官后就辞职了。同样的道理,只要执法水平高,能成为高级执法员,同样值得佩服,没必要争着当科长、处长。”
  “基层大量公务员压在副科、正科这两级,长期得不到升迁,觉得和上级机关比很吃亏,非常影响士气。由于体制的压制,要让他们一直保持旺盛的精力不现实。”深圳市政协委员苏醒说,这就是所谓的“天花板现象”,而分类管理则在官位之外增加了一种激励机制。
  这场被媒体喻为“摘官帽”的革命,让深圳出现了基层公务员甚至比领导工资都高的现象。表现优秀的基层公务员每年度考核称职可晋升一个薪级,约3至4年晋升一个职级,大部分人都有望在退休前晋升为一级或二级执法员,初步测算,60%的人在退休前能晋升为一级执法员,薪级待遇达到了副调研员以上水平。执法员职级的设置不与机构规格挂钩,基层执法员与市直机关公务员有大致相当的发展机会,基本不再受“天花板”制约。
  突破“天花板”,打通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让基层和技术单位公务员的出路不再限于“挤机关”和争“官”做,只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一辈子在基层干也可能有良好的发展。
  “官本位”意识微妙变化
  市场监督管理局有2500多名公务员,超过2000人套转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85%以上的公务员是接受改革的,我们只用了3个月时间就比较平稳地完成了改革。”该局副局长邝兵说。这打通了基层执法人员的晋升通道,形成“官”走“官”道、“员”走“员”道的机制,到了一定的职级就能享受同样的待遇,不仅有了职业的预期,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也会有提高。
  再以公安系统实施专业化改革为例,改革前7成公务员只能在正科以下职务退休,改革后,90%以上的公务员薪酬待遇得到提升,发展空间得到拓展。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在深圳市公务员中,“官本位”的意识正在出现微妙的变化,一些单位主动削减领导职数和撤并机构。在整个套转过程中,全市共有160名公务员主动放弃领导职务套转为执法员或警员,其中正处实职7人,副处实职11人,正科实职78人,副科实职64人,有2人放弃副处长(正科级)职务套转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许宁在2010年通过考试后成为一名聘任制公务员。“把本职工作做好,3年后就能从7级升至6级,一直升至1级,享受相当于处级的福利待遇。”在他看来,这虽不是铁饭碗,但也是瓷饭碗。
  深圳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后,较好地解决了基层执法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压职压级的问题。今年3月,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肖志恒表示,深圳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经验将在广东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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