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我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至1994年6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2年6月至1994年6月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三)报考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可视同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中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大专毕业生限南通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生源)。 (四)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报考岗位 具体的招考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3---4日, 上午9:00至11:00,下午3:00至5:30; 3.报名地点:如皋市行政中心B12楼会议室;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提供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另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④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带“★”号),按2: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南通市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url]www.rghrss.gov.cn)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2年8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改报地点:[/url])如皋市行政中心B12楼会议室。 (3)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8月13日到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市行政中心B1223)领取准考证。 (4)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考试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岗位简介表》中另有要求的除外)。 2.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五天内,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将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登录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如下材料: 应聘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应聘的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口薄,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复审合格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按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教师岗位的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若笔试与面试分均相同,则通过加试笔试直接决出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规定的从行业标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人才 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应届毕业生实行12个月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拟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284518(如皋市人社局纪工委) 附件:1.《如皋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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