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13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公益性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44号)要求,现将2012年我市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2012年省批准我市开发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254个,其中市辖区147个,怀远县49个,五河县32个,固镇县26个,岗位计划详见附件。 如报考人员较多,在省录取指标完成后,从其余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部分人员,安排到市级开发的大学生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和待遇按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对象 基层劳动保障协管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蚌埠市户籍(含三县)离校2年以内(2011、2012年度毕业生)目前未实现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没有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请到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招聘条件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复核、体检、公示、签约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由市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1、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http://anhui.jingjia.org/)。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2年8月21 日9:00至8月25日16:00。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2年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26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6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继续报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28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两科,合计90元)收取考试费用。 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9月14日至9月16日期间,到市失业保险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00《申论》。 笔试地点:蚌埠市人事考试基地(市解放路590号)。 3、笔试成绩。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复核、体检和公示 复核、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市、县分别组织实施,10 月15日前,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分别完成复核和体检工作。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复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和市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更多招考信息,欢迎参考:安徽政法干警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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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2-08-09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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