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要,切实加强和优化社区和新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今年拟选聘一批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条件 选聘基本条件: ①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 ②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团结互助,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农村(社区)基层工作; ③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表达能力较强; ④身体健康; ⑤掌握昆山地方方言优先。 加分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如符合以下某一条件者(必须由个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给予加分: ①党员、学生干部;②研究生或高中毕业时高考分数在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以上;③在校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受到表彰。 二、选聘人数: 根据村(社区)工作实际需要,本次选聘20名(其中:男12,女8名)。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8月26日9:00—16:00。 (二)报名地点:昆山人力资源市场(昆山市崂山路9号,新客运中心西) (三)报名程序: (1)领取表格。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条件报名,到咨询领表处领取《昆山市2012年选聘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在指定区域完整填写《报名表》; (2)资格初审。应聘者持填写好的《报名表》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其他能说明本人身份、专业方面特长与成果的材料原件至验证登记处,交工作人员初审,并交复印件一份,个人近期同底2寸证件照2张。 (3)登记缴费。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报名考试费100元。 2、资格审核: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根据选聘标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参照招考公务员办法组织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昆山市2012年选聘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加分条件与办法》(详见附件),为具备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加分,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折算值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重点考察面试对象的适应情况和发展潜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6、确定体检对象:按笔试成绩和加分折算值之和占1/2,面试成绩占1/2确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替补。 7、决定录用:体检合格者在昆山建网(www.zzb.ks.gov.cn)、昆山人社网(www.ksrs.gov.cn)、昆山人力资源网(www.kshr.com.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符合规定的正式录用。 四、录用管理与待遇 1、按照苏州市相关规定,我市2012年自行选聘的进村(社区)大学生,将不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 2、2012年选聘的进村(社区)大学生,工作安排在村(社区),食宿一律自理,与区、镇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一年。每年由区、镇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本人自谋职业。鼓励毕业生长期留在村(社区)工作,3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3、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2年后,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和工作需要,可通过考察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社区)领导班子成员。 4、在前3年合同期内,选聘高校毕业生的年总收入原则上按本村(社区)副职干部的年平均收入发放,超过5万元的按5万元发放;低于3万元的,补足3万元。在村(社区)任职满3年后,在确保年总收入不低于3万元的前提下,按实际担任职务享受经济待遇。从起薪之月起,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四、纪律 1、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全程监察,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12-57314529。 2、全市通盘考虑选聘进村(社区)大学生的工作分配,条件许可的,优先安排回家庭所在镇(区)工作。选聘进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如不服从组织分配,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昆山市委组织部、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57329607 昆山市委组织部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昆山市2012年选聘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加分条件与办法 一、加分条件与分值(初始值): 1、中员、学生干部项(最高分6分) (1)员(3分) (2)学生干部(最高3分):校级(3分),院、系级(2分),班级主要学生干部(1分) 2、学历、入学分数项(最高分8分) (1)硕士研究生(3分) (2)高考分数在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5分),保送生保送一类大学与“本一”线同等对待。高考分数在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以上(2分),保送生保送二类大学与“本二”线同等对待。 注:昆山本市以外生源需提供当地招办出具的高考成绩证明。 3、奖励表彰项(最高分10分)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就高一次加分:国家级5分、省级表彰4、地市级表彰3分、校级表彰2分、院系级表彰1分) (2)奖学金(就高一次加分:一等奖学金3分、二等奖学金2分、三等奖学金1分) (3)其他校级以上单项奖励(每项1分,最高2分) 二、加分权重折算: 折算原则:实际加分值不超过全体笔试平均成绩的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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