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建设,辅助检察工作优质高效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1.单位: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2.岗位:书记员10名,其中,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侦查监督科等业务岗位7人,限男性;综合业务岗位3人,男女不限。 3.性质:聘用制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有敬业精神,能胜任聘用工作。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3.年龄在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5.与本院在编在职人员无亲属(戚)关系。 6.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含江阴、宜兴)。 应聘书记员符合以上条件,具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有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以上合格证书的,或有驾驶证、具有熟练驾驶技能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核: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本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并填写完整、贴好照片,携带报名表于2012年9月6日起至2012年9月8日至本院(无锡市滨湖区青祁桥南堍青莲路滨湖区检察院办公楼五楼党员活动室)报名,报名人员须带齐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2张,应聘人员在初审合格后完成报名。 2.笔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对通过笔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逻辑分析、语言组织及表达等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4.体检: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无锡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政审: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太湖人才就业网予以公示,7天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考生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用人方式 公开招录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由滨湖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和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滨湖区纪委(监察局):0510-81178030 六、本公告由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1022816 联系人:金天华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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