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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问题:一段本不存在争议的历史
“在历史上,最先发现、命名、利用、管辖钓鱼岛列岛的是中国,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刘江永教授十分肯定的说。
钓鱼岛问题在历史上并不存在,因为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钓鱼岛问题之所以成为中日之间悬未决的局部领土争议问题,始自中日甲午战争,而成于二战后美国的插手。 1372年,中国明朝派遣杨载出使琉球,册封琉球国王。自此,中国和古代琉球国开始了长达500年的友好交往历史。也正是从那时起,钓鱼岛成为中国赴琉球的航海标志。琉球王国包括三十六岛,但其中并没有钓鱼岛,中琉也不存在任何的领土争端。双方的海上疆界非常清晰,就在如今的冲绳海槽,即琉球海槽。 明朝初年来自日本的倭寇经常骚扰中国闽浙沿海,中国不得不对日本实行海禁政策,并从1373年开始在闽海打击倭寇,一直把倭寇赶过琉球海槽。也就是说当时钓鱼岛列岛就被纳入中国明朝的海防。16世纪中国的海防图中明确标有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1871年前后,清政府重新调整福建海防后,钓鱼岛划归台湾的宜兰县管辖。 中国在1840年鸦片战争后衰落,而日本在1868年明治维新后崛起。古代东亚地区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制”开始瓦解。琉球国在劫难逃,首当其冲。1872年,琉球王国被日本强行改成琉球藩;1879年,日本进一步把琉球藩改成琉球县,彻底吞并灭亡了琉球国。也就是说,虽然日本声称钓鱼岛属于冲绳的一部分,但实际上,冲绳原本就不是日本的固有领土,而钓鱼岛也不是古代琉球国的一部分。所以日本把钓鱼岛说成其固有领土的所谓“根据”,在1895年甲午战争之前一个也找不到。 1885年,日本政府吞并琉球后曾三次秘密调查钓鱼岛。其结论是: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已经由中国命名,被中国赴琉球的册封使所熟知。当时中国报纸已经指出有些日本人想登岛,提醒清政府加以注意。而当时日本明治政府正在秘密准备甲午战争,为避免过早与中方摊牌,所以暂时没敢占有。 1894年7月日本发动甲午战争。在战争胜局已定的情况下,日本于1895年1月14日举行内阁会议,秘密决定把钓鱼岛划在当时的冲绳县管辖。这就是日本窃占钓鱼岛的历史真相,而且当时的全过程及秘密信函、文件等在《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和第二十三卷中都有清清楚楚的记载,确凿无疑。 二战后,根据波茨坦公报等国际法规定,钓鱼岛理所应当和台湾一起归还中国,但是美国和日本于1951年达成所谓旧金山对日和约,对琉球实行了托管,并且把钓鱼岛放到托管范围之内。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新中国政府,三次发表声明表示反对,强调它是非法和无效的。 1971年,美国和日本达成归还冲绳协议,把钓鱼岛划在了“归还”冲绳的范围之内,这引起海峡两岸的强烈反对。于是,美国表示交给日本的只是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而钓鱼岛主权由有关各方和平协商解决。也就是说,日本企图以旧金山和约和归还冲绳协议作为拥有钓鱼岛主权的国际法依据,完全是一厢情愿的单方面解释,甚至连美国都没有认同。 但是,日本佐藤荣作政府1972年5月接管冲绳之后,就开始对钓鱼岛进行所谓“实际控制”。佐藤内阁的立场是强调这些岛屿是日本的领土,不存在领土争议问题。中日钓鱼岛之争从此拉开帷幕。不过,在1972年7月,田中角荣组阁,同年9月田中首相访华,中日双方在谈判实现邦交正常化过程中曾谈到钓鱼岛问题,但为实现邦交正常化,两国领导人就搁置这一领土争议达成政治默契。 1978年中日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的过程中,邓小平再度与日方约定不谈钓鱼岛领土争议问题,双方再度就搁置争议达成共识和政治默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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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2-09-13 11:59
小日本太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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