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省政府主管综合性法制工作事务的直属机构。因工作需要,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决定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在本省内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中选调,省级机关符合条件者也可报考。 二、选调人数 选调2名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正科级及以下职务(试用期公务员除外)。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辅修除外)。 (三)具有3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敬业勤奋,清正廉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身体健康,适应机关工作。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调的程序为:公布选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办理调动手续。 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我办组织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彩色照片一张。综合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供单位同意转任的意见),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我办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合格,办党组研究确定后,办理调动手续。体检不合格或考察发现有不适宜选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报名方法 采用组织推荐、个人报名的方式,填写《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名并通过电话确认。邮箱:yulan@hzcnc.com, 传真:0571-87051465,联系电话:0571-87052572。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8日至10月8日18时00分。报名后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和选调计划的最低比例为8:1。若低于上述比例,将核减选调计划。 笔试、面试时间等事宜将以网上公告、邮件、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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