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简章
江苏省淮安市水产技术指导站、淮安市农村环境保护监测站是淮安市农业委员会下属的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分别是:推广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水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试验示范;水产技术培训;水产职业技能鉴定;水产病害防治及体系建设;大水体养殖增殖放流;渔药、渔饲料质量及渔业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等。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技术推广;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建设;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等。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工作需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博士学历毕业生,或国内“211”高校硕士研究生,或其它高校优秀硕士研究生,且硕士及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3、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 应聘人员持毕业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个人简历、课程成绩总表、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3张,于2012年11月10日前,到江苏省淮安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报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西北地区高校招才引智活动期间,同时接受报名。 2、考试。 由市农委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在校表现等情况,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组织招聘,面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与考察。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由江苏省淮安市农业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公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待遇按照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招聘工作岗位处分或给予其他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 淮安市农业委员会纪委:0517-83948628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3671213 六、联系方法 联系人:淮安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王爱华 联系电话:0517-83941796、83919655 E-mail:hawangaih@163.com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健康西路55号 邮编:223001 江苏省淮安市农业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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