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组织部、宣传部、人大办、政府办、发改委、民政局、司法局、住建局、交通局、文广新局、药监局、团市委、侨联、文联面向全市公务员;政协办、机要局面向全市公务员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二、选调计划、职位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勤奋敬业; 2、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计算至2012年10月31日),试用期人员不得报名;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具体选调职位、计划和条件见附表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会展中心一楼101会议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可登陆海门党建网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证明资料等。同时,报名者须出示所在乡镇、园区、市直部门党组织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文字秘书职位和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团市委、文联工作人员职位开考比例须达到3:1外,其他职位不限开考比例。设开考比例的职位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规定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职位。 3、笔试 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文字秘书职位和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团市委、文联工作人员职位组织笔试,其它职位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对组织笔试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最后一名笔试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 4、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合格者方能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组织笔试的职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考生综合得分出现同分,根据面试得分高低确定入围考察人选;面试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考察。 对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如面试参加人数达到或超过该职位选调计划2倍比例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参加人数少于该职位选调计划2倍比例的,面试合格者全部进入考察环节。入围考察人选在《海门党建网》、《海门人事人才网》公示。 5、考察 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进入考察程序后,如有考察对象放弃等情形,其他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 6、录用 由选调单位提出任用建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如选调单位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空缺或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拟选调人选在《海门党建网》、《海门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212239、81261500(市委组织部) 8226929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海门市部分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一览表 中 共 海 门 市 委 组 织 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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