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楼#
发布于:2012-12-14 13:26
回 6楼(卡斯迪奥)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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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发布于:2012-12-14 14:10
多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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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发布于:2012-12-15 22:57
先自我反省下:好久没有看公基了。今天做了行测,数学运算还是有待提高啊。
璧尘公基的P152页:关于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 根据2009年《最高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璧尘公基关于该点的表述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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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发布于:2012-12-19 10:07
学习,期待更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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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发布于:2012-12-21 15:27
今天真冷,昨晚被某人说了一顿,最近这状态不行啊!说要给我买了100块钱的砖头机,免得我整天微博校内的,竟是些浪费时间的东西。好吧,今天吃过饭看了会璧尘公基,不虚度光阴的感觉还是不错的,只是要增强自身的抵抗诱惑的能力啊!还有15题数学运算、30题判断推理、30题言语理解、特别讨厌的法律部分的知识产权、学习1篇文章。希望自己能抓紧时间吧,我的资料分析还没看呢!
鱼儿,不要再浪费时间了,督促自己,是非审之于心。 ---------------------------------------------------------------------------------------------------------------------------------- 2013璧尘公基的P194页,真题回顾中的09年司考真题,该题的答案给的是B。这也是当年的司法部的答案。 但是,根据2011年7月生效的《婚姻法解释三》第5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题中,依据婚姻法第18条第3项的规定,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甲的个人财产,而房屋的租金属于孳息,所以该租金也属于甲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璧尘老师选的该题,如今是没有答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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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发布于:2012-12-22 21:25
一直以来都觉得定义判断的题无章可循。今天通过几道题目,我认为还是可以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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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发布于:2012-12-22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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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发布于:2012-12-22 22:32
回 16楼(璧尘) 的帖子
是的,璧尘公基还是挺有针对性的,不像市面上的其他公基书,纯粹是商业性的 。所以今年花钱买了璧尘公基,觉得很值。 至于法律部分,因为今年刚考的司法考试,所以在看书过程中会对旧的法律比较敏感,开个帖记录下,顺便也记录自己的学习,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监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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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楼#
发布于:2013-01-22 09:37
好久没来了 公基一本还没看完,速度啊~
每天都坚持看书,行测希望会有所提高吧。 1月底完成除资料分析外的其他部分。 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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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发布于:2013-01-25 12:35
嗯 鱼儿是人才啊 多多关注我的法律也有薄弱的环境诶 多多学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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