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无锡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简章 为加强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市、市(县)区级党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促进公务员上下及横向有序流通,提升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经研究决定,结合省统一组织的面向基层选调公务员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开选调科级以下公务员工作。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计划和职位 无锡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为24名。具体职位详见《2012年无锡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科级以下公务员计划职位表》(附件)。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 上述对象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担任科级以下职务; 3、副科级干部年龄4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科员以下干部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2009年11月1日以前取得公务员身份)或2010届以前省选调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12年无锡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科级以下公务员计划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时间:11月26日9∶00~11月29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 11月26日9∶00~11月29日18∶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www.jsrsks.com.cn),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24小时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 选调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必要时可根据需要联系报名人员,要求其提供身份、学历等证明材料。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说明理由;对信息填报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期间未补充的,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1月30日12∶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职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2月6日~12月8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人数大于1:5的,须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报名人数大于1:3小于1:5的,可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笔试时间:12月9日8:30—11:30。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需进行笔试的职位,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需笔试的职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有关证明具有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材料复印件(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印章、县(市、区)以下机关报考人员加盖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将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2月22日。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职位表中规定需进行专业加试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委托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加试的内容和范围详见职位表,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加试结束后,按以下方式合成总成绩: 1、参加笔试的,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有专业加试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50%、30%、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2、不参加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有专业加试的,按面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具体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相关拟选用人选的调整或取消需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 体检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五)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要求及程序,由选调单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20839,81822581。监督电话: 0510-81820840。 信息发布网址: 无锡人事考试网(www.wxrsks.com) 无锡市委组织部网站(zzb.wuxi.gov.cn)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jswx.hrss.gov.cn) 报名网址: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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