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外事人员队伍结构,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办所属事业单位南通市外事服务中心201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211工程”院校2013届研究生;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0日--12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请登陆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http://www.ntwqb.gov.cn通知通告栏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填报个人信息(贴上免冠小二寸电子照片)。将《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ntwqb@163.com。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将对考生填报的信息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如通过审核,在参加考试前提交报考材料的原件,由我办负责资格复审。 四、考试 1、通过复审人员参加考试,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为与应聘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和口语测试。考试工作由我办组织实施; 2、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我办电话通知应聘者; 3、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线。考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南通外侨网(www.ntwqb.gov.cn)予以公告,并由我办电话通知应聘者。体检由我办组织,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我办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 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外侨网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经我办审核,报市人社局审批。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外侨办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南通市外侨办人事秘书处 电话0513-85099266 监督举报:南通市外侨办主任室 电话0513-85099227
南通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
南通市外侨办所属南通市外服中心招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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