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 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13年春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人社局核准,我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211工程”院校2013届研究生,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 (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单位与招聘岗位(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3日--12月31日。 地点: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304室(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29号) 联系电话:0513-85056112;13301486128,13338068552。 (三)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可下载)一式两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我局负责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的岗位将在南通人才网(www.ntrc.gov.cn)、南通人事考试网(www.ntpta.gov.cn)和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网(www.ntup.com)上公告。 3、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规划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身份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4、笔试成绩在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网站上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内容是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 3、面试时间、地点原则上与笔试安排同一天,先笔试,后面试。详情请关注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网站;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汇总。按照笔试成绩的80%和面试成绩的20%合计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会通过短信方式予以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网站予以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人才网、南通人事考试网、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经我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3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3534332(局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534336(局纪检组) 附: 南通市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一览表
南通市规划局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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