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市外办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国家、省公务员选调有关规定,拟从县、区机关公务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选调职位及范围 市外办综合处科员职位,从市辖各县、区机关公务员中选调。 三、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以上合格证书; 4、男性,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7、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 2、报名地点:市外办综合处(市海关大厦1403室)。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市人社局公务员处和市外办综合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方法:由市人社局和市外办组织面试评委按公选职位进行面试。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确定考察人选,由市人社局和市外办组织考察。 (四)体检 考察后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从考察人选中替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后,将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取消选调资格,并从考察人选中一次性替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由市人社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岩 市外事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薛 山 市纪委驻市外事办公室纪检组组长 崔 岩 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叶书民 市人社局公务员处处长 熊振婷 市外事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外办,崔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要坚持原则、纪律,秉公办事。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对违纪的相关人员按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市外事办综合处 84368680 市人社局公务员处 84359275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12年12月17日 附件: 选调原则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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