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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机关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0-08-23 21:09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法制日报社主持召开政法宣传工作座谈会时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自觉地接受舆论监督。要转变思想观念,充分认识媒体在推动政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媒体工作,提高执法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媒体监督,不断地改进执法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国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维护权利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进入政法机关,人民群众对通过政法机关维护自身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越来越高。政法机关日益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部门,政法机关的一举一动,政法干警的一言一行,都成为媒体和公众的焦点,从而强化了媒体和公众对政法工作的监督。

  对此,政法机关要清醒地认识到,新形势下,媒体对社会生活和人们思想行为的影响越来越大,政法机关如果不主动地联系媒体,积极地运用媒体,就会影响政法工作的效能,甚至给政法工作造成被动。政法机关要从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高度来正确认识和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把媒体对政法工作的每一次监督,都看作是对政法工作的推动,真正把媒体作为工作上的帮手,积极支持媒体工作,提高执法的透明度,不断改进执法工作。

  政法机关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要对媒体的采访报道活动尽可能地提供便利,让媒体及时地获取权威信息,了解真实情况。政法机关只有及时、准确、真实地向媒体发布权威信息,才能有效引导舆论,化解公众疑虑、消除炒作空间、杜绝流言传播,才能树立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提升政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政法机关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要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正确对待媒体和公众的批评建议。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给社会一个交待;情况不实或有偏差的,要客观平和地向社会各界说明情况,争取理解支持。对媒体的监督既不能置之不理,更不能打击报复,引发更大的舆论反弹。

  政法机关自觉接受舆论监督还要建立健全舆论引导长效机制。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已经成为政法机关执法办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法机关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法机关内部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准确把握新闻规律、科学研判舆情动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新闻发布,来强化司法和执法活动的公开和透明,主动接受媒体和公众的监督,以科学、完善、健全、高效的机制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政法宣传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的发展进步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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