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公安机关2013年招考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工作与2013年全省招考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公开招录特殊职位人民警察 39 名。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
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招录计划及招考职位 单位 职位 专业 人数 要求 镇江市公安局 从事网络监察工作 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工程 5名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丹阳市公安局 交巡警从事交通智能化建设及维护工作 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工程 2名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丹阳市公安局 从事网络安全通讯保障工作 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工程 2名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丹阳市公安局 从事网络监察工作 信息安全,(计算机)网络工程 2名 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二、招考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为“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个别专业为指定院校,“三本”院校除外)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招考条件 除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省级公安机关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报名 符合职位要求的考生,于2013年1月20日前填写《江苏省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附后),发送至mbxk@163.com邮箱。 (二)现场报名、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考核。由镇江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组成面试小组,开展现场报名、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考核,面试小组从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初选人员。现场报名时,由考生提供下列材料:应届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推荐表;社会在职报考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免冠2寸照片3张。 (二)体能测评、体检。对初选人员,由面试小组负责组织体能测评和体检。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检标准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的,根据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考核情况,以职位招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拟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人员。 (三)资格复审。省公务员局、公安厅对拟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报名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 (四)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统一参加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B类考试和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共同组织的心理素质测评。笔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五)考察(政审)。达到笔试合格线并通过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局综合专业技能测评和面试考核情况,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政审)人选。考察(政审)工作由各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遇有考察(政审)不合格者,按职位综合排名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用。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局报经省公安厅政治部审核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招考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此次招考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考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政策咨询电话: 0511-88956065,13805282322(市公安局杨继兵) 附件:镇江市公安机关2013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待更新)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公务员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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