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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简章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06-21为充实文秘人员力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以适应办公室工作需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 一、 选调计划和职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市内、外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综合文字工作经历且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过理论文章的,或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分管综合文字工作的负责同志,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文凭放宽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7月7日。 2. 报名地点: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宿迁市市区南湖路1号,市级机关办公大楼352房间)。 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市、内外报考人员可直接前往报名地点报名,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报名(报名者需将填好的报名表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至报名地点)。电话:0527—84368519,传真:0527—84368300,邮政编码:223800。 4. 现场审核:7月12日(星期五)下午2:00—5:30,在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一楼政府常务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核对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宿迁市南湖路1号,乘坐81、202、301、303、304路公交车至市政府站下) 5.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公开选调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初试、复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初试 时间: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 本次选调初试开考比例为1:10。报名结束后,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初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100分。 2. 复试 时间: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下午。 根据初试成绩,按照选拔岗位1:10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复试主要测试综合文字能力,总分100分。 3. 面试 时间:2013年7月14日(星期日)上午。 初试、复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初试、复试成绩累加)。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个人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4. 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初试、复试、面试成绩分别占20%、40%、40%的比例。考察前,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符合放宽条件证明材料。 根据职位要求,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 5. 公示与调动 体检合格后,将拟选调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4368519 84359275 监督电话:0527—84368282 公告网址:网上宿迁 (http://www.suqian.gov.cn/)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ssq.hrss.gov.cn/) 附件: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 简章地址: http://www.suqian.gov.cn/publish/main/1/13/59/2013/06/21/20130621084047809579142/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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