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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吴江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实施“名校优生”引才工程,全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人才强区战略,经研究决定,苏州市吴江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2名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面向“海外名校”和“985、211工程高校”,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3.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26日至1995年6月29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2年6月26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67年6月26日以后出生)。 4.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自2008年6月26日以来,被单位单方面解聘合同(或辞退)的原公务员、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自2010年6月26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7.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专业、人数和其他条件等详见附表 四、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办法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和资料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网址: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url]http://www.wjrs.gov.cn/[/url])。 (3)报名时间:2013年6月26日9:00~6月29日16:00。 (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白底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6月26日9:00~6月30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未开考岗位计划核减及补报名时间:本次招聘设1:3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将电话通知,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上午9:00—下午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2013年“985、211工程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附所学课程成绩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海外名校”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地市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3.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以上报名者还须在报名网站提供任职证明材料、主要的获奖证书、取得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在专业领域参与的项目和论文获奖情况等材料。 上述材料均要按规定扫描或拍照后,上传至报名网站。 五、人才综合评价 2013年7月5日,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专业评委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者进行人才综合评价,评价分值实行百分制,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测试遴选人员,不足1:5比例的职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测试遴选人员。 六、资格复审和测试遴选 2013年7月13日,应聘者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须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名时网络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者在资格复审时均需出示原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测试遴选资格。 2013年7月14日,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测试遴选,测试遴选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地点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测试遴选的考生往返路费给予定额补贴。 七、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测试遴选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考察,考察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后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url]http://www.wjrs.gov.cn/[/url])公示7天,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录(聘)用及管理 经测试遴选、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直接录(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者录(聘)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九、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39,63950941。 网络报名电话:0512-63950511。 附件:1、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doc 2、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优秀人才职位简介表.xls 中 共 苏 州 市 吴 江 区 委 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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