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江苏省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和南通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人社发〔2013〕9号)精神,2013年我市共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483个,面向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3年,南通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招聘岗位设置详情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须是2007年之后(含2007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处于失业状态并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满一年的不受毕业年份限制,但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3日之后出生)。 报考各县(市)及通州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须是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考者须是南通籍,并按户籍属地报考各县(市)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乡零就业家庭的; (4)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 (5)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6)南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包括城镇“4050”、单亲家庭、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9月13日—9月24日,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数。 3.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4.11月1日—11月30日,由各市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南通市人事考试网站(www.ntpta.gov.cn)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考试,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考生按要求在网上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资格审核点现场接受资格审核认定。各县(市)区资格审核点的详细地址见附表二。逾期未到审核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审核不通过。 考生接受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2)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或相关证明;以“城乡零就业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重点优抚对象”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低保边缘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户籍所在地社区证明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失业登记6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须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以“南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提供城镇“4050”、单亲家庭、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南通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三)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10月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 五、考试与聘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全省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面试、考察等工作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察、体检人选和考生综合成绩构成比例以及实施岗位调剂的时机(面试前或面试后),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方案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三)体检和公示 体检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县(市)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市、县(市)区人社、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六、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苏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执行,合同期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一:2013年南通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一览表 附件二:2013年南通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现场资格审核点地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局 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市司法局 2013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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