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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江苏省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精神,2013年我省将开发5000个基层公共卫生、基层民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条件、人数等事项,详见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招聘公告。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岗位,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法学、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毕业生。 4.基层公共卫生岗位专业按照我省卫生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行。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9月13日—9月24日,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数。 3.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4.11月1日—11月30日,由各市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对象、条件和人数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江苏卫生网(www.jswst.gov.cn) 江苏民政网(www.jsmz.gov.cn) 江苏司法行政网(www.jssf.gov.cn),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各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考试,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考生按要求在网上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现场资格审核点接受资格审核认定(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以及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详见报考岗位所在地发布的招聘公告),逾期未到审核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审核不通过。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由报考岗位所在地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10月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只有现场资格审核、电子照片质量审核同时通过后,方为成功报名。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 四、考试与聘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全省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参加面试、考察、体检人选比例,以及考生最后综合成绩构成比例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体检和公示 参加体检人选比例由各市确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上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苏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执行,合同期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司法厅 2013年8月30日 http://www.jshrss.gov.cn/sy2011/index.html http://www.njhrss.gov.cn/art/2013/9/2/art_1968_707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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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3-09-10 16:06
徐州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徐人社发[2013]166号)精神,2013年我市开发400个基层公共卫生、基层民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徐州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且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 (5)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3.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服务岗位,在同等情况下,优先招聘法学、犯罪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毕业生。 4.基层公共卫生岗位专业按照我省卫生行业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行。 5、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条件、人数等事项,详见附表一。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9月13日—9月24日,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数。 3.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在全省13个省辖市设立考区,考生报名时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笔试(徐州市考场安排见本人准考证)。 4.11月1日—11月30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市)、区组织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江苏省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对象、条件和人数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江苏卫生网(www.jswst.gov.cn) 江苏民政网(www.jsmz.gov.cn) 江苏司法行政网(www.jssf.gov.cn),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lss.gov.cn)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徐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考试,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考生按要求在网上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现场资格审核点接受资格审核认定(现场资格审核地点,以及所需携带的证明材料详见附表二),逾期未到审核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审核不通过。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由报考岗位所在地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10月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只有现场资格审核、电子照片质量审核同时通过后,方为成功报名。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 四、考试与聘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全省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各县(市)、区考生由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察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不超过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不足3倍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三)体检和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以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上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苏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执行,合同期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政策咨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电话:85805775 七、考务咨询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办公室,电话:80800325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录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电话:83732486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6日 附件1: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2:2013年徐州市基层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情况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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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3-09-10 16:06
常州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民政厅、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我市开发2013年基层公共卫生、基层民政、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等一批公益性岗位,将于近期组织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全市270名,具体分布为:金坛市10名,溧阳市63名,武进区70名,新北区62名,天宁区28名,钟楼区28名,戚墅堰区9名。 二、聘用对象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2011年及以后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特困职工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总工会发放的有效《特困职工救助证》;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双零”家庭;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指本人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6个月(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5)残疾人家庭的,即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残疾人证》。 各辖市、区所招聘岗位的详细要求,可查阅“2013年常州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汇总表”(见附件)。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考户籍所在地的辖市、区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9月13~9月24日,由户籍所在地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常州市设笔试考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4.11月1日~11月30日,由各辖市、区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常州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hrss.gov.cn) 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常州卫生信息网(www.czws.gov.cn) 常州市民政网(www.czmz.cn) 常州市司法行政网(www.czsfxz.gov.cn)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受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②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被认定为“双零”家庭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残疾人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的《残疾人证》。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户籍所在地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10~10月12日到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确认报考职位并需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 3.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考试费用 免收报名考务费,体检费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11月1日~11月30日,各辖市、区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数量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组织面试。(如笔试入围人员数量小于岗位数量的2倍,各辖市、区可按面试人数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综合素质测评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二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该岗位考生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各辖市、区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常州市区体检在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金坛市、溧阳市体检在录用主管机关指定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人事考试网、市卫生信息网、市民政网、市司法行政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公示无异义,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六、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各辖市、区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统一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管理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地要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一)考务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二)资格审核咨询电话及地址: 1、金坛市:0519-82870053 地址: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 2、溧阳市:0519-87269609 地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南环路65号) 3、武进区:0519-86310911 地址:武进区委党校教学楼5楼(常州市武进区永胜路1号) 4、新北区:0519-85127920 地址:新北区人力资源市场(汉江路376号) 5、天宁区:0519-86696681 地址:天宁区人力资源市场203室(常州市中吴大道1287号) 6、钟楼区:0519-86639981 地址:钟楼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常州市钟楼区西直街88号) 7、戚墅堰区:0519-89863508 地址:戚墅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 (三)政策咨询电话:0519-85682016 (四)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2012 八、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的招聘事宜以当地公告为准。 九、本公告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常州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汇总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局 常州市民政局 常州市司法局 二O一三年九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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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3-09-10 16:06
溧阳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联系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和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卫生局、常州市民政局、常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发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123号)精神,2013年我市在基层公共卫生、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全市63名。 二、聘用对象 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本市户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特困职工证》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双零”家庭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指本人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6个月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5)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指残疾人家庭的,即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残疾人证》的。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溧阳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9月13日~9月24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常州市设笔试考区,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委托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4.11月1日~11月30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溧阳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yhrss.gov.cn) 溧阳市人力资源网(rc.lyhrss.gov.cn) 溧阳卫生网(www.lywsj.gov.cn)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②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被认定为“双零”家庭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的《残疾人证》。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10月10~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考试费用 报名费免费,体检费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纳,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按照全省统一划定的笔试成绩合格线确定我市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考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原则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数量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笔试入围人员数量小于岗位数量,则可按面试人数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综合素质测评的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二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该岗位考生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人力资源网、市卫生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公示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六、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其工资待遇与2011年招聘人员相同,为1800元/月(不含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且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市卫生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一个月,三年后自谋职业。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统一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七、管理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一)考务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二)资格审核咨询电话及地址:0519-87269609 地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三楼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溧阳市南环路65号) (三)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609 (四)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69666 八、本公告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溧阳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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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3-09-10 16:07
金坛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民政厅、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和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司法局《关于开发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常人社发〔2013〕123号)精神,2013年我市在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全市10名(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 二、聘用对象 1、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聘用对象为:本市户籍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实现初次就业的全日制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且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总工会发放有效《特困职工救助证》的; (3)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贫困户的,指家庭成员持有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双零”家庭的; (4)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的,指本人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满6个月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9月13日~9月24日,报名者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进行资格审核认定。 3.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常州市设笔试考区,由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委托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4.11月1日~11月30日,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信息公告 金坛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对象、条件、政策待遇等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zhrss.gov.cn) 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jthrss.gov.cn)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 报名网址: 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 常州考试网(www.czks.cn)。 (三)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 报名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接受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是指: ①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 ②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有效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总工会颁发有效的《特困职工救助证》;以“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条件报名的,还须携带被认定为“双零”家庭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四)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六)考试费用 报名费免费,体检费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录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3日上午9:00~11:30,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数量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综合素质测评的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二位小数,如综合成绩相同,该岗位考生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和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州市人事考试网、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期三天。 (四)录用 考试、体检合格的公示无异义,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签订劳动合同。 六、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明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其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事宜,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执行。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户籍关系统一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必须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的领导和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聘用服务期间,其工资待遇不低于金坛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七、管理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考务咨询电话:0519-86620517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519-82870053 地址: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 监督举报电话:0519-82822074 八、本公告由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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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3-09-10 16:07
南通市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2号)、《江苏省2013年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告》和南通市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司法局《关于做好2013年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通人社发〔2013〕9号)精神,2013年我市共开发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483个,面向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3年,南通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招聘岗位设置详情见附件一。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须是2007年之后(含2007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处于失业状态并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满一年的不受毕业年份限制,但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3日之后出生)。 报考各县(市)及通州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的,须是2011年之后(含2011年)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考者须是南通籍,并按户籍属地报考各县(市)区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 (2)特困职工家庭的; (3)城乡零就业家庭的; (4)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 (5)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 (6)南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它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包括城镇“4050”、单亲家庭、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决定录用等程序进行。 1.9月13日—9月22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2.9月13日—9月24日,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审核认定,确定参加笔试人数。 3.10月13日,全省统一组织笔试。 4.11月1日—11月30日,由各市组织面试、考核和体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应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上传照片均在网上操作。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南通市人事考试网站(www.ntpta.gov.cn)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 (二)报名时间 1.报名、电子照片上传时间 9月13日9∶00—9月22日16∶00。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可选择本省内笔试考区就近参加考试,免收报名费。 2.资格审查时间 9月13日9:00—9月24日16:00。考生按要求在网上如实提交个人有关信息和电子照片后,必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尽快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资格审核点现场接受资格审核认定。各县(市)区资格审核点的详细地址见附表二。逾期未到审核现场提交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审核不通过。 考生接受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2)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或相关证明;以“城乡零就业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重点优抚对象”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低保边缘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户籍所在地社区证明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失业登记6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须携带《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以“南通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提供城镇“4050”、单亲家庭、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 3.电子照片审核 9月13日9∶00—9月24日17∶00。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南通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名者提交的电子照片质量进行审核,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三)准考证打印 在规定时间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10月10日—10月12日到报名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可以报考本人户籍所在地岗位,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到报考类别之外的岗位。 五、考试与聘用 (一)笔试 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9:00—11:30 ,科目为《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二)面试、考察 全省统一划定笔试入围最低合格线。面试、考察等工作由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考察、体检人选和考生综合成绩构成比例以及实施岗位调剂的时机(面试前或面试后),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方案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三)体检和公示 体检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机构须为县(市)区级以上体检定点机构。 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四)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市、县(市)区人社、卫生、民政、司法部门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 六、政策待遇 被聘用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等按照苏人社发〔2011〕13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执行,合同期为三年。在劳动合同期内,其档案、人事关系等统一由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并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附件一:2013年南通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一览表新 附件二:2013年南通市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招聘现场资格审核点地址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卫生局 南通市民政局 南通市司法局 2013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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