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04,2010年湖南真题,C项不对吗?国务院各部部长任职时间有限制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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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threes... |
1楼#
发布于:2014-01-11 22:23
这道题是2010年湖南行测的真题,而且是单项选择题,注意单选题!!
下列做法符合宪法或者法律规定的是: A.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B.市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市长职务 C.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超过两届 D.县人民政府设立秘书长 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A项正确; 根据《宪法》第一百零一条,市人民代表大会对市长享有罢免权而非撤销权,B项错误; 根据《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但县级政府不设立秘书长的,D项错误。 再来看C项,《宪法》第八十七条,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但没有规定 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也没有明确规定 国务院各部部长连续任职可以超过两届 《国务院组织法》中也没有相关规定。 所以作为单选题,果断选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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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4-01-11 22:36
依据题干,C选项的做法无法找到符合宪法或者法律规定的依据,所以作为单选题,果断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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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4-01-13 21:35
谢两位!意思已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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