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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复】壁尘公鸡216页(二)纠错
(二)公务员担任县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不能在原籍就职。
其实现在扩大到市了,也就是例如你是南京的,你不可以做南京市的主要领导。请大家牢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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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threes... |
1楼#
发布于:2014-03-07 14:32
不是错误,这个主要是涉及法律法规在不断调整修订,而且你的理解也有一些偏差。
2014《璧尘公基笔记》是2013年9月出版的。故许多在2013年9月以后修订的法律法规没有收录。 关于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法》规定: 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十九条 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4年1月 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 第五十五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正职领导成员。 《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是一部专业性很强的党内法规,对于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必须掌握,但对于公务员招录考试掌握《公务员法》知识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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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4-03-13 11:18
老师讲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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