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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遗失物的物权归属问题
如甲有一手表,被乙偷走,卖给了丙,则所有权属于谁?甲可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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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4-03-12 14:50
如果丙是善意取得,则所有权属于丙。甲不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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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4-03-12 15:07
赃物不适用于善意取得,甲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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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4-03-12 15:09
我也是看了两个版本的答案,所以不知道怎么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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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4-03-12 15:30
不知情的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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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4-03-12 16:26
应该是甲吧,窃取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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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4-03-12 19:46
看卖的价格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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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4-03-12 20:33
我也很纠结这,请安版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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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4-03-12 22:46
拾得人不能善意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人仍有权取回。手表所有权属于甲,甲有权收回,但要支付丙因购买手表花费的钱,支付完之后可以向偷盗者乙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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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4-03-14 21:03
如甲有一手表,被乙偷走,卖给了丙,则所有权属于谁?甲可否要回?
物权法有条很重要的规则“物在召唤主人”,甲当然可以要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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