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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4-03-12 20:22
某药材公司与某制药厂签订的枸杞买卖合同约定:药材公司于当年9月底前将50吨枸杞交给制药厂,每吨1.2万元,制药厂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定金10万元,收货后20日内付清货款。合同还约定,药材公司迟交货1天,支付违约金500元;一方有其他违约情况,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因药材公司董事长出国,合同仅有药材公司的公章,董事长未签字。合同订立后,制药厂如期支付定金10万元。因枸杞产地连续下雨,加上药材公司组织收购不力,直至10月6日,药材公司才通过铁路运输将50吨枸杞发给制药厂。火车行进途中,遇山洪暴发,一部分货物被冲走。10月20日,制药厂收到货物,请当地卫生部门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确认该批枸杞已不适宜做药材使用,故暂时存放在仓库里,并电告药材公司要求退货,双倍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1万元。
38.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承担损失的当事人是() A.某药材公司 B.某制药厂 C.药材的承运人 D.某药材公司与药材的承运人 答案B。根据《合同法》第145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你所说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是《合同法》第142条,在本条中,请注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句话,在本法145就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这里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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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4-03-12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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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4-03-12 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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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4-03-12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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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4-03-12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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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4-03-12 21:39
920177509: 那这题的下面一题不是也应该不选直接退货??那出题的意图是什么?既然已经有制药厂承担枸杞的损失???回到原帖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物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因为该批药材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药材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制药厂根据卫生部门对该批货物进行检验,确认该批货物已不适合做药材适用,所以制药厂有权要求退货。故选可以退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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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4-03-12 22:38
我都没看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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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4-03-12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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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4-03-13 09:46
xie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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