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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劳务派遣注册资本和新公司法的矛盾问题
请教一个关于新劳动法和新公司法注册资本的问题:
1.新劳动法规定,将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由50万元提高到200万元。 2.新公司法又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的注册资本限制。 请问劳务派遣公司的这个新规定怎么看呢?如果是按照公司法来的话,那这个新劳动法也是2013年刚改的,还有什么意义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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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4-03-15 16:29
法律中有句话一定要记住 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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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4-03-15 17:18
斯蒂芬斯蒂芬第三方的三分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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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4-03-15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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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4-03-15 18:35
劳务派遣公司不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的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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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4-03-16 08:45
gjqq20408630:劳务派遣公司不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制公司的一类回到原帖那是什么一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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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4-03-16 21:45
HTRTHTH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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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4-03-16 22:34
din
d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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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4-03-17 19:59
法律中有句话一定要记住 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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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4-03-18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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