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小黑
VIP会员
VIP会员
  • 注册日期2014-03-03
  • 最后登录2014-05-14
  • 发帖数7
  • 考试币124枚
  • 好评度0点
  • VIP金币0个
  • 社区居民
10楼#
发布于:2014-03-21 21:09
bleg1989:不属于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属于解散命令     命令的主体应是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而非其他任何公民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
回到原帖
很详细,谢啦
上一页 下一页
游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