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572回复:1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新政策:九成下基层
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招考简章和职位要求等讲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各市招考简章和职位要求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据了解,今年全省计划录用公务员7111名,其中省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608名,市县乡机关及参公单位6503名。重点充实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县以下机关招考计划占全部计划的90.1%,其中乡镇机关录用计划2794名,占全部计划的39.3%,比2013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 今年山东省公务员的报考条件除须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 (二)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院校2014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三)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 从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报考条件是: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2周岁以下,2011年以前(含2011年)选调到基层,现在县(市、区)以下机关单位工作,符合报考职位专业条件或具有职位所在部门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变化1】 进一步改进完善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工作。适当降低门槛,探索开展从优秀工人中考录基层公务员。加大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等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工作力度。为稳定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要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服务期协议。 【变化2】 继续探索实行笔试分类考试。招考职位按照工作性质分为法律执法、经济金融、综合管理三类,根据各类别的特点和基本能力素质要求,分别命制相对应的申论试题。同时将申论考试时间调整为180分钟,比上年延长30分钟,以便更加有效地测查考生的实际能力和素质。 【变化3】 进一步提高考试测查的人岗匹配度,规范录用考察程序,强化录用考察环节的作用,防止“一考定音”、简单以分取人,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 |
|
|
1楼#
发布于:2014-04-24 13:5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