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东台市中医院(东院)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8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应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3、招聘对象: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本科以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学位;报考护理岗位,具有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者)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以上招聘对象均为2013年及2014年毕业生(市外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且具备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的不受限制)。报考收费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东台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东台市中医院办公室(行政楼三楼), 联系人:汪震宇,联系电话:0515-85222133。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或技术职称证书,交近期同底2寸证件照2张,报名费100元。如实填写《东台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 1、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线为60分。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类别必备的基础知识,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体检、政审 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类别参加体检、政审人选。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聘用及待遇 体检、政审后,分岗位类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同一岗位类别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时,按照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学历高者的顺序优先聘用,聘用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已与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聘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014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凭报到证办理聘用手续,并在2014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协议执行。试用期间,由所在科室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所在科室同类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按医院有关管理办法缴纳相关保险。 聘用人员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届时将中止聘用合同。 五、组织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市中医院组织实施。市纪委、市卫生局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212451、85269425。 附件:1.东台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表 东台市中医院 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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