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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与留置权有什么不同
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债务后是否质押物或者留置物所有权就会发生转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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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4-07-21 09:20
关于质押权 动产质押 担保法66条 流质契约的禁止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再无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再联系71条 质权的实现 第二部分条款,债务履行期满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动产质权的实现方法也是折价、拍卖或者变卖。
关于留置权 留置的要求留置动产与债权是同一法律关系 举例子:张三去找李四修手机,李四修好张三却拒绝付修理费,那么李四可以主张留置权,李四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考察的例外 商事留置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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