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就全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下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下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时间截点为2014年10月31日)。 (6)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无需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盐城人事考试网(www.ycks.gov.cn)。 1、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14年10月26日09:00-10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10月26日09:00-10月30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10月26日09:00-10月31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14年11月10日-11月11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笔试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1月5日--11月7日到盐城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666851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各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4年11月1日9:00-16:00登陆到盐城人事考试网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含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等,下同)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日期:2014年11月9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市直事业单位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盐都区事业单位面试由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统一笔试 管理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会计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等通用性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非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即岗位表中的“其他类”)的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范围参照《江苏省2014年上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岗位表中未注明类别的岗位的笔试内容详见《2014年下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工勤技能类岗位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他岗位笔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百分制)。 3、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须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2014年下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规定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聘用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盐都区体检工作由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盐都区职位在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电话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2014年下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515-88198304、86668304 3、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515-88426131 六、招聘工作监督 市纪委、市监察局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和市直事业单位面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6668316。盐都区纪委、区监察局对区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8426005。 附件: 1、2014年下半年盐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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