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速录员(公益性岗位)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11月11日讯因工作需要,经研究,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面向苏州地区招聘速录员(公益性岗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苏州市市区户籍,3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能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打字速度在100字/分钟以上。 二、招聘程序 ㈠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4日(周五),12:30-14:00。 报名地点: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号楼417室(解放东路488号)。 报名采取由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㈡技能测试(听打) 报名后即进行听打测试。听打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语速为120字/分钟的录音资料,考生用汉字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并按照规定的命名方式保存在纯文本文档中。正确率(有效录入字数÷标准文本字数×100%,使用专业软件自动计算)即为听打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按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从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 听打测试使用键盘类输入法(含亚伟速录),考场将统一提供相关软硬件。 ㈢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㈣体检、政审、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面试成绩须在合格线以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企业劳动用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按照《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依上述办法依次递补。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管理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按《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苏州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 四、本简章由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2-68552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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