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 谢谢 安心老师 璧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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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喜欢:scg |
1楼#
发布于:2014-12-08 22:43
请示,如果有联系人和电话,就标注在附注处,如果没有,就不需要标。如果在通知上,如果要报个啥材料,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的,则不需要必在附注处,而是在正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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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4-12-09 10:47
15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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