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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1-09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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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1-0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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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1-09 11:55
cdaab bcd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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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1-09 12:51
行政处罚无效与不成立的比较
第一,“不能成立”指行政处罚法律效力未最终形成,“无效”是指行政处罚法律效力虽然形成,但行政处罚违法,其效力应当否定。 第二,对当事人的效力不同。“不能成立”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无确定力、拘束力、执行力,当事人可以不履行,行政机关也不能强制执行;行政处罚成立后,无论其是否合法均推定为有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在行政处罚未被确认无效并撤销之前当事人必须履行,行政机关也可以强制执行。 第三,构成行政处罚“不能成立”和“无效”的具体原因不同。“不能成立”是基于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等:“无效”则因处罚主体超越职权、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证据不足等。 行政处罚的无效与不成立情形 1. 行政处罚的无效 以下行政处罚无效: (1)没有法定依据的; (2)不遵守法定程序的。(第3条) 2. 行政处罚的不成立 以下行政处罚不成立:作出处罚决定之前, (1)未履行告知义务; (2)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第41条) 对于依法无效和不成立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 注意,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7条第2款第(三)项,行政处罚依法不成立或无效的,法院应当作出确认无效的判决。不适用撤销判决的理由是,行政处罚依法不成立或自始无效,法院无从撤销,只能依法对其效力予以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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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楼#
发布于:2015-01-09 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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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楼#
发布于:2015-01-09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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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1-09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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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1-10 12:11
跪求答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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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1-10 1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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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15-01-10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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