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部分 P121 6.下列民事行为无效的有 A 恶意串通 B 胁迫 C 趁人之危 D 违反公共利益
答案是ABCD 我记得胁迫和乘人之危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P123 19.下列共有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的有 A 居住在同一幢楼的居民对共同乘坐的电梯形成的共有关系 答案没有A选项 我感觉A选项应该属于共同共有 P128 19. 把特级糖蜜换成了一级糖蜜 感觉应该认定欺诈行为 P130 30. 解析正确 答案错误 应该是AB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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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15-01-2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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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发布于:2015-01-2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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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发布于:2015-01-29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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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发布于:2015-01-29 10:55
你说的后三个我都比较赞同,但是第一个有疑问,因为针对你说的第一问题,民法与合同法表示不一致,在民法中欺诈胁迫趁人之危都是属于无效的行为,然而在合同法中,欺诈胁迫趁人之危只要不危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就是可以撤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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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发布于:2015-01-29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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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发布于:2015-01-29 11:26
共同共有好像适用于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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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发布于:2015-01-29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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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发布于:2015-01-29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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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发布于:2015-01-2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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